案件调解谈判技巧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1-25 14:56) 点击:377 |
案件调解谈判技巧 到上杭某律师事务所参加一起人身损害案件调解谈判,受害方、二被告及A公司四方都有人参加。这次谈判还是非常有意思的。谈判分三步,第一步和受害方确定赔偿数额,前期他们曾在法院的组织下达成了一定的协议,二位受害人经济损失确定为十七万元;对此,我方表达同意,要求二受害人确定。其中一位受害人提出要求赔偿其假肢安装费5000元。对此,我提出先不管它,让后面来解决。事实上,后来,朱方主动出面和他谈,让他放弃这一要求,取得了好的效果。第二步是我们赔偿责任方三方如何分配赔偿数额?我方先提出,他们二位被告赔偿七万元,我和厂方赔偿十万元,朱方同意,但王方不同意,他说支付不起,只肯赔偿17000元。久拖不决的情况下,我又提出王方的差额部分由我方、厂方和朱方三方共同分担,朱方同意,同时,朱方要求王方承担3000元。第三步,解决我方与朱方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这是关键。朱方欠我方货款十万元,我方要求朱方支付十万元货款,朱方当然不同意。但她最后还是提出愿意将交到法院的五万元扣除应赔偿的数额后的三万元用于归还货款。虽然这次谈判没有最终取得成功,但也算非常有意义。达到了朱方非常不愿放弃。没有最终达成协议感到非常后悔。以下几点值得总结:1、请示的力量。当谈到关键点时,利用请示老板的方式,改变观点,增加谈判力量;2、随时走人。在开始阶段,其中一位受害人提出异议,我方就对他说,如果他有不同意见,我方可立马走人。这也是一种力量;3、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先易后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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