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民商事案件调撤率逐年上升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4-11-25 14:50) 点击:326 |
宁夏民商事案件调撤率逐年上升 据悉,宁夏全区法院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指导方针,民商事案件调撤率逐年上升,2007年为52.9%,2008年为55.72%,今年1至6月份达59.58%。 宁夏高院院长马三刚要求,各级法院要将和谐的理念、调解的方法运用到民商事、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以及行政案件中。 全面推行全程、全员和全力调解的工作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讲究调解艺术,善于把握当事人感情共融点、利益交织点、调解切入点和方案平衡点,耐心细致地做好诉讼双方思想工作。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探索制定并实施符合宁夏实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展“百名审判业务骨干、百名调解能手”的评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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