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在哪里?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3-08-15 00:16) 点击:290 |
导读:东莞资深刑事律师——江有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为您提供刑事案件、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关系、医疗纠纷相关法律服务。诚信执业,热情服务,愿为您提供诈骗罪的法律帮助、解决疑难困惑,提供最佳辩护。提供更多典型案例供您学习参考。【聘请东莞律师】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现象,但二者的客观表现却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 合同诈骗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现象,但二者的客观表现却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使对方受到损失,并且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可能有某些欺骗性的因素,则前者是合同诈骗罪,而后者是合同纠纷,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然而,在实践中,区别二者分界限往往是比较困难的,二者的根本不同点,在于行为人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也就是说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没有这一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因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天灾人祸或市场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使当事人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只能定性为合同纠纷。比如,在签订合同时有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的行既可能是合同诈骗犯罪的一种形式,也可能是合同纠纷中的民事纠纷。又如,合同签订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既可能是行为人出于经营困难造成的,也可能是行为人见利起意,在履行中滋生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拒绝履行自自己的合同义务,也就是说既可能是合同纠纷,也可能是合同诈骗罪。 (注:找东莞资深律师:江有律师;法律免费咨询热线:15019041563;找律师提前预约电话:13416924050;免费咨询QQ:1527294496;东莞律师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浩宇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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