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才算是自行辩护?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3-08-10 11:51) 点击:553 |
什么样的才算是自行辩护? 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它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无论是在侦查阶段,或者是在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自行辩护。 自行辩护在刑事诉讼法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分阶段只能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起诉、审判阶段也都有权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目前我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重要的途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他们对是否实施了犯罪、如何实施的犯罪,以及犯罪的后果等情况最清楚,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会竭力地提供对自己有利的各种事实和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法律应当充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权。 (注:东莞专业资深法律专家:江有律师;律师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浩宇大厦9楼;法律免费咨询热线:15019041563;免费咨询QQ:1527294496;免费微信咨询:东莞资深刑事辩护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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