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何为强迫卖淫罪?

分类:法学论文    时间:(2013-08-10 11:49)    点击:530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卖淫,法律上没有限制,实践中主要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采用对他人殴打、虐待、捆绑或以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断绝生活来源相威胁,或利用他人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采用挟持的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如果仅仅是采用物质引诱、暗示、鼓动他人卖淫,没有违背他人意志的,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法律上没有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只要故意强迫他人卖淫就可构成本罪。[1]
处罚规定
1、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2、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3、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4、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述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注:东莞专业资深法律专家:江有律师;律师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浩宇大厦9楼;法律免费咨询热线:15019041563;免费咨询QQ:1527294496;免费微信咨询:东莞资深刑事辩护专家)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江有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公司法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江有律师,江有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江有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019041563,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江有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东莞律师 | 东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江有律师主页,您是第47598位访客